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10浏览次数:1

       学院各位老师,现转发校科研处关于《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坚持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的要求,海南省教育厅在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中,将加强特色立项,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特色办学,现就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和人文与社会科学类。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60岁; 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含教改项目)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六)2015年海南省教育厅将和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另行发文),申请人只能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科学研究项目和思政专项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申报数额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评审时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开评审,重点项目落选将不参与一般项目评审。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100项,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80项。
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进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推荐数额由学校统筹,我校推荐项目数额如下:
三亚学院        10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反映学科发展前沿趋势,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网上申报须在2015年3月18日前完成。
(二)除网上申报外,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
(三)科研处根据项目类型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对申报项目签署意见。
(四)各学院、各部门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2份于2015年3月20日前统一送交科研处(学术研究中心一楼)。联系人:张永庆;联系电话:88386011。《申请书》电子版请务必于前发送至syxykyc@163.com。逾期不候。
六、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进行,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经专家评审拟同意立项的项目,由省教育厅审核后发文公布。
七、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好形式审查。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不按规定填写的,不予受理。
(三)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期限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15年1月。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指南.doc

201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附件2 :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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